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下半年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情况通报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9〕5号)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意见》(粤府函〔2019〕235号)和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实施方案》(清府办〔2019〕22号)的文件精神,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全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部署,结合我局2021年工作计划,现就我局2021年下半年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开展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抽取结果通报
根据我局2021年工作计划,下半年开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类别为:对区内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开展随机检查工作。通过广东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综合监管平台,按照2021年工作计划,从我局具有行政执法编制当中,随机抽查执法人员4名,燃气办工作人员1名,作为抽查小组成员;在燃气公司和门市部正在营业的32家企业当中,随机抽查21%的7家企业作为此次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抽查对象,分别为:清远市银港石油服务有限公司、清新区百富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五供应站、清远市顺和燃气化工有限公司第五供应站、清远市聚能燃气有限公司雄兴工业区供应站、清远市银港石油服务有限公司龙塘镇供应站、清远市银港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南埗供应站、清新区百富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埗供应站。
二、检查情况
区城管局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,就被抽选7家“是否依法依规获取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监管”等事项开展检查。经检查,6间企业情况良好,1间企业存在问题,具体情况汇总如下:
(一)站点每日安全检查记录不完整;
(二)未有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账。
我局已向存在上述问题的门店/站点签发《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》,责令其7日内就存在问题完成整改工作。
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1年10月28日